中华国际(01064)对再审申请获得有利裁决表示乐观
查投资讯,中华国际(01064)发布公告,有关集团间接附属公司广州正大的所谓“清算呈请”披露最新情况。集团于广州的物业权益由广州正大全资拥有,而广州正大则由香港正大(彼为集团的间接附属公司)拥有100%权益。
根据广州工商局的现时官方记录,广州正大的注册合作方仍为香港正大和越秀国企,出资额分别为港币1.5亿元和零元,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另一家名为越房私企于2009年1月向市中院对广州正大提起所谓清算呈请,但广州正大和香港正大确认自2009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彼等从未收过由市中院按照中国大陆现行法律及司法程序发出与所谓清算呈请有关的任何起诉书、开庭传票、裁决通知、法院决定书或裁定书。
2021年5月中旬,广州正大收到由市中院发出的驳回裁定,该裁定书裁定驳回由越房私企提起的清算呈请。根据驳回裁定,市中院确认广州正大仍然“在业”及香港正大持有广州正大100%权益。
驳回裁定乃广州正大迄今为止首次收到由市中院发出与清算呈请有关的法院文件,距2009年越房私企提起的呈请已超过10年。
公司对驳回裁定判越房私企不具向广州正大提起清算呈请的先决资质曾表示欢迎。
越房私企于2021年8月依法向省高院就驳回裁定提出上诉。
2023年6月中旬,广州正大收到省高院的撤销裁定。该裁定书裁定:(i)撤销市中院作出的驳回裁定;及(ii)指令市中院审理本案。
在撤销裁定中,省高院对市中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公司知悉,广州正大已依法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要求(其中包括):(i)撤销省高院颁令的撤销裁定;及(ii)由最高院提审本案。
公司对省髙院的裁定感到失望,因该裁定推翻了大约两年前市中院的驳回裁定。
预期若市中院再次受理越房私企清算呈请时,理应遵照中国大陆现行强制清算法规,召开清算前听证会,组织有关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被申请人是否已经发生解散事由,强制清算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听证。
若市中院召开清算前听证会,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有信心在会上极力抗辩,力证越房私企的清算呈请依法无据。
基于上述理据,并经征询中国法律意见后,公司对再审申请获得有利裁决表示乐观。